
泉州晚报社·泉州通客户端6月26日讯(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廖培煌 张文璟 通讯员陈挥达)6月17日,泉州晚报第五版报道一些水库甚至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出现野泳现象,各地陆续进行查处。24日,记者从惠安警方了解到,三名男子为了游泳,破坏梅山水库铁栅栏围网,已受到处罚。
据介绍,6月21日上午7时许,惠安县梅山水库管理处工作人员发现水库铁栅栏围网被人为损毁后,迅速向公安机关报警。
接警后,惠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调查程序。民警通过调取监控、现场走访快速锁定了张某忠、陈某元、任某宗三名违法嫌疑人,并于当日将三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配合调查。到案后,三人如实交代:他们为了进入水库游泳,采用手拉拽的方式破坏铁栅栏围网。
梅山水库作为惠安县重要的水利枢纽工程,是省政府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其安全防护设施对保障水库运行及周边群众安全意义重大,围网遭破坏不仅影响水库管理秩序,更可能带来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张某忠、陈某元、任某宗三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损毁财物。目前,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在此,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梅山水库库区水深且水域情况复杂,私自进入游泳极易发生意外。请大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要擅自破坏防护设施进入库区,共同维护饮用水源地安全和良好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