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乾道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西安)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近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对乾道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西安)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进一步查明犯罪事实,依法打击犯罪,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就该案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是在乌兰察布分公司投资的集资参与人,从2025年6月10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到乌兰察布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逾期未报案者,我局视为主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
报案时请携带下列材料:
1.报案材料(报案人基本情况,详细说明每一笔投资的时间、地点、经过、投资本金及返本付息金额等);
2.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使用的银行卡复印件;
3.提供涉及的银行交易流水(时间范围从第一笔投资时间开始至最后一次返息时间);
4.提供投资签订的合同复印件(线上投资合同提供截图);
5.委托他人报案需出具委托书(包含委托人基本信息、被委托人基本信息、委托事项,委托人签字等);
6.聊天记录截图、宣传资料等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二、乌兰察布分公司非法集资行为人(含经理、副经理、普通业务人员)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应主动到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配合调查,并将自己在该公司任职期间收取的提成、佣金等赃款全额退缴至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涉案财物专用账户,及时退缴上述款项的,可依法从宽处理,拒不退缴赃款且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
三、广大集资参与人应主动提供案件相关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案件查处工作,同时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制造谣言、不传播谣言,自觉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对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惩处。
特此通告!
联系人:王警官,马警官
联系电话:0474-8980158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
2025年6月6日
来源 /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