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兰莎
通讯员 朱麟彦
5月28日,第五届湖北省通信用户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武汉召开。会上,首批10名社会监督员正式受聘上岗。这一机制的建立,标志着湖北省通信行业社会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将为全省6000余万通信用户的权益保障注入新动力。

据了解,首批社会监督员严格按照“个人自愿、组织推荐、择优聘用”原则选聘,涵盖电信用户、行业专家、律师和消费者代表等领域,聘期1年。根据新出台的《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要求,社会监督员的职责和义务包括对通信行业的服务质量、业务流程等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要求相关部门或企业予以回复;宣传通信行业法律法规、服务政策及新技术应用;参与服务流程优化研讨等专项工作;定期向湖北省通信用户委员会提交监督报告等。监督的内容包括通信行业涉及网络质量、客户服务、投诉处理等重点问题;通信行业涉及营销宣传、业务办理、资费套餐、合同条款等热点问题;涉及用户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个人隐私、信息安全、公平交易等焦点问题。值得注意的是,社会监督员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要求相关部门或企业予以回复,这一规定赋予了监督工作实质性效力。

与此同时,为确保社会监督员高效履职,湖北省通信用户委员会配套了多项保障机制,包括定期组织社会监督员业务培训,提升监督能力;健全线上线下沟通渠道,定期召开座谈沟通会;建立社会监督员工作和奖惩情况档案,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社会监督员给予奖励或优先续聘;对履职不力、违规违纪的社会监督员予以解聘。业内专家指出,这种“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效果评估”的闭环管理,将有效避免监督工作流于形式。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管理处处长梁艳表示,社会监督员不仅代表着广大用户的切身利益,更肩负着“社会吹哨人”的重要使命。她期待通过社会监督力量的加入,推动形成“用户诉求快速响应、服务问题源头治理、行业生态持续优化”的良性循环,最终实现用户满意度和行业服务质量的双提升。
据悉,下一步,湖北省通信用户委员会将根据首批监督员的工作成效,适时扩大监督员队伍规模,并探索建立更加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为全国通信行业服务质量提升提供“湖北经验”。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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